Module 1
Module 2
Module 3
Module 1
🥨video , 前言 培育我们的刑法理想
前言 (qián yán) – “preface” or “foreword”
培育 (péi yù) – “to cultivate,” “to foster,” or “to nurture” ปลูกฝังค่านิยม
我们的 (wǒ men de) – “our” (possessive)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理想 (lǐ xiǎng) – “ideal” or “aspiration”
同学们,很高兴今天
同学们 (tóng xué men) – “students” or “classmates” (plural form)
很 (hěn) – “very”
高兴 (gāo xìng) – “happy” or “pleased”
今天 (jīn tiān) – “today”
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法学中间的一个重要课程,
和 (hé) – “and” or “with”
大家 (dà jiā) – “everyone” or “all of us”
一起 (yì qǐ) – “together”
来 (lái) – auxiliary verb indicating purpose/intention
学习 (xué xí) – “to study” or “to learn”
法学 (fǎ xué) – “law” or “jurisprudence”
中间的 (zhōng jiān de) – “among” or “in the middle of”
一个 (yí gè) – “one” or “a”
重要 (zhòng yào) – “important”
课程 (kè chéng) – “course” or “curriculum”
这就是刑法学总论。我是王世洲, 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老师。
这就是 (zhè jiù shì) – “this is” (emphatic form)
刑法学 (xíng fǎ xué) – “criminal law studies” or “criminology”
总论 (zǒng lùn) – “general principles” or “general theory”
我是 (wǒ shì) – “I am”
王世洲 (Wáng Shì zhōu) – “Wang Shizhou” (personal name)
是 (shì) – “am/is” (verb “to be”)
北京大学 (Běi jīng Dà xué) – “Peking University” or “Beijing University”
法学院 (fǎ xué yuán) – “Law School”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老师 (lǎo shī) – “teacher” or “professor”
这门课也就是给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的同学开设的。
这门课 (zhè mén kè) – “this course”
也就是 (yě jiù shì) – “that is to say” or “in other words” (explanatory phrase)
给 (gěi) – “for” or “to”
北京大学 (Běi jīng Dà xué) – “Peking University”
法学院 (fǎ xué yuàn) – “Law School”
本科生 (běn kē shēng) – “undergraduate students”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同学 (tóng xué) – “students” or “classmates”
开设的 (kāi shè de) – “offered” or “established for”
在开课以前,我想给大家谈一谈几个问题。
在 (zài) – “at” or “during”
开课 (kāi kè) – “starting class/course” (开 = to start, 课 = class/course)
以前 (yǐ qián) – “before”
我想 (wǒ xiǎng) – “I would like” or “I want”
给 (gěi) – “to” or “for”
大家 (dà jiā) – “everyone”
谈一谈 (tán yī tán) – “to talk about” or “to discuss” (repetition for emphasis)
几个 (jǐ gè) – “several” or “a few”
问题 (wèn tí) – “issues” or “questions”
就是在如何学习好刑法。学习好刑法,
就是 (jiù shì) – “that is” or “namely” (clarifying/specifying phrase)
在 (zài) – “regarding” or “in terms of”
如何 (rú hé) – “how” or “in what way”
学习好 (xué xí hǎo) – “to study well” (学习 = to study, 好 = well/properly)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最重要的是要培养我们的刑法理想。
最 (zuì) = “most”
重要的 (zhòng yào de) = “important”
是 (shì) = “is”
要 (yào) = “need to/must”
培养 (péi yǎng) = “cultivate/develop”
我们的 (wǒ men de) = “our”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理想 (lǐ xiǎng) = “ideal”
因为大学就是培养理想之地,
那么北大当然就是培养大理想之地。我们在学习刑法中间为什么要强调刑法理想呢?
主要是因为说刑法是有生命的。
古今中外,今天的刑法比古代的刑法都更加进步。
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而且刑法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过去的刑法中间
有规定,今天的刑法也有规定。过去的刑法中间有规定的今天刑法没有规定。
或者说,今天的刑法规定的是过去没有规定的东西。
因此在这个刑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间, 我们应该注意到中外的刑法中间有
哪些发展规律,有哪些共同的特点。
由此,在我们今后学习掌握
刑法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对刑法的进步的发展。因此,
我们在学习刑法中间,就需要思考这个问题。要,我们需要有更理想的刑法。
是,呃,我们在学习刑法,和发展刑法过程中间,
在这个过程中间,就需要 培养我们的刑法理想。培养我们的理想。
呃,然后才能够在将来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间
来,呃,这个,把这个刑法的学习和刑法的发展,
呃,搞得更好。那么因此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可以看到,
在今天来讲, 对于在学习刑法过程中间就要注意掌握理论。用理论来支持我们的理想构建。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理想是由
理论在支撑的。那理论是什么呢?
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掌握理论就是掌握人类实践的系统性知识。
所以在我们学习过程中间,学习理论的过程就是总结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
那么在今天,我们学习好理论,
掌握好理论,这样子,将来就,呃,有利于我们
指导实践,用理论,将来,指导实践。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可以使用先进的理论来培育
刑法的理想。我们当然也可以注意到,
理论的正确性它是依赖于理论的完整性,
而理论的,也就是说,我们在 理论的总结过程中间,
越完整,那么它的正确性的可能,的系数,可能就越高。
它的正确性,的可靠性,就越高。那么理论的完整性,
就对于,取决于学术的,
水平的高低。因此,高水平的理论
才有可能更好地形成
在将来可以指导我们实践的这个,
呃,理论基础,或者说思想基础。那么,在
谈论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明确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这就是什么叫学术。 目前,在中国的学术界,对于学术的概念
还没有很完整,很系统的说法。因此,我给学术就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学术是一个在理想的指引下,由知识、体系、批判、重构
四个阶段组成的知识体系或者是知识评价体系。
知识它其实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知,一个方面是识。
知是客观的,你知道不知道这件事情,识,可以说是主观的。
也就是说,你知道了以后,又有什么感悟呢? 那么我们在学习过程中间,对知识的掌握
必须是完整全面的。不可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因此,在学术的意义上,我们要考虑 知识的体系性,或者说,系统性。
因此,体系性是学术的最基本的
一个标志。因此,但是,仅仅是掌握了系统的知识,这是不够的。
我们还需要有批判的精神。尤其是对于过去的知识,
即使是它是成体系的知识,我们也应该保持
警惕,因为社会生活是不断的发展的,过去的知识,对于今天的 实践来讲,可能就有不够的地方。
因此批判是学术的灵魂。我们应该有根据、
有理由地对过去的知识,
或者说,已经掌握的知识进行评判。在这个基础上,
进行创新,提出新的知识体系的建构。
发展知识的体系, 提高我们国家刑法理论的学术水平。
在知识体系批判重构阶段,进行比较, 那么,他们难分高下的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理想的高尚程度决定了学术水平的
程度,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举一个
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中国 文学史上面,有两位巨匠,一位是杜甫,
一位是李白。杜甫的三吏三别,
李白的诗歌的飘逸,潇洒,
那么他们的学术水平是很难区分
这个,高低的。但是在中国的
文学史上面,人们公认,杜甫是诗圣,
李白是诗仙。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不可以认为说,
杜甫,人们对杜甫的评价会稍微地高那么一小点呢?
因为杜甫的诗歌中间, 因为杜甫的诗歌中间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
这一点是大家所公认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说,
理想的高尚程度,对于决定学术水平来讲,会有最终的影响作用。
因此,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说,李白和杜甫
一个称为诗圣,一个称为诗仙,为什么圣比仙 稍微高一点点呢?是因为在中国的古代,
对人们的尊称方面,可以称圣的人,
总是比较少一些。而可以称仙的人, 好像要多一点。这当然是学术上面的,呃,
一种看法。呃,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学术的评价中间,
这个会是有影响的。由于,可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看到,这个
学术水平的高低,是对于法律制度是
有重大影响的。因此我们要看到最好的法律制度只能
依托最高学术水平理论体系,才能够建成。
那么从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理想对于我们将来的工作是有影响的。
因为法学院,要培养的是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
那么法律工作时什么样的一种工作呢? 我称之为精神角斗士。它是一种对抗性的工作。
在一种,尤其是从刑法上来看,
这一点是最清楚的。在刑法上面,人们会讨论
一个行为是有罪的还是无罪的,当检察官在说,
这个人是有罪的,进行指控的时候,就好比一把利剑,
刺向这个,被告人。那么作为辩护人呢,就应该
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比如说,他就应该说,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就好像扬起一把盾牌,挡住这个刺向被告人的利剑。所以,这样子以来呢,
我们就可以看到在法学工作中间,有强烈的对抗性。
因此,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法律工作是有理想的工作。它是为了实现
社会的公正和正义,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这个对抗中间,它并不是没有目的的。
所以,我们在这个对抗过程中间,
我们应该注意到法律工作是
不仅是要有理想的,而且它是 具有很强的学术性的。在这个工作中间,
语言是我们的利剑,而合适的语言,
就是我们所谓克敌制胜的法宝。当然,这个“敌”指的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所以在这种对抗性的过程中间,法律的设定, 我们应该看到,
是群体政治性对抗的产物,而法律的实现是个人利益性对抗的产物。
所以,在这个对抗过程中间,我们在讲究理想,讲究学术的过程中间, 我们还要注意讲究谋略。
所以,我们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间应该注意谋略的学习。
法律, 也就是在我们的课堂上面
讲的是刑法,是需要讲究谋略的。谋略的含义, 现在在学术界,
还是有很多的争论的。人们对于谋略的定义,虽然说法有不同,但是
基本的说法还就是做事情的方法,计划和手段。
我们要注意到,我们所做的
法律工作,是法制工作的一个部分。我们现在学习刑法,
将来是要对法制作出贡献的。因此在法制上面,要讲究大谋略。
因此,过去的说法,有一种说法说战略上失败,战术上再调整也不行。
因此我们在建设法制的时候,
在安排我们的理想的时候,在培育我们的理想的时候,
在锻造我们的学术的时候,
我们应该注意仔细的安排,因为刑法学时最精确的法学,
在谋略方面,同学们应该特别注意,
是有区分的。这就是所谓的正谋略和奇谋略。
正谋略指的是公开的、示人的,
就是把它展示出来给大家看的,但不一定是好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奇谋略呢,
是不示人的、秘密的,但不一定是不好的, 不一定是错误的。所以这一点,
我们看正奇之分,它仅仅是公开和秘密之分,而不是好坏之分。
我们应该注意到,正谋略是现代法制的基础。
奇谋略是现代法制的补充。今天来讲,
在我们建设现代法制的时候,我们要注意
不可以用奇谋略来代替正谋略,如果用奇谋略来代替正谋略,必然要导致法制的失败。
当然,这样一来我们就会知道,正谋略的基础,
要把正谋略搞好,是需要强大的 学术支持的。我们这门课,
是有一些参考书,主要的参考书就是我现在给大家,告诉大家的这本。
是我写的现代刑法学(总论),是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9月出版的。除此之外,我还愿意给大家推荐一些参考书。
那么在专业类参考书中间,我愿意给大家推荐这三本,
第一本是《毛泽东选集》,听说这本书是北大老师普遍
给学术,呃,推荐的最好的参考书之一。
毛主席的书中间主要要看两个方面,
第一,是要看毛主席是如何在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中国
领导中国共产党和 中国人民赢得革命的胜利,第二点,
要注意《毛选》中间的语言,我们在学习过程中间,要锻炼自己
使用标准的、优美的中文,来说明 自己的想法,
第二,第二本书是胜雅律先生写的《智谋》,这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
中间讲的主要就是三十六计,
那么对于我们谋略的构建,是很有帮助的。《资本论》(第一卷),
是马克思写的。 那其中,它的体系性,逻辑的完整性,是毋庸置疑的。
因此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间,
可以看这几本书,对自己的思想 和学习方法有所帮助,
在专业参考书方面,我主要给大家列举的有咱们中国
学者写的,还有德国学者,日本学者,
以及俄罗斯学者,法国学者,写的这个,呃,重要的学术著作。
这些学术著作都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也就是说,同学们要是对这些书有所浏览的话,
那么对于刑法的世界性状况是会有一个
比较概括的了解的。当然,最后这本书,以及它的后续的一些书,
一些单行本,最后这本书是咱们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
呃,工作中间的一些,重要的案例。
这些案例对于我们了解中国的情况时非常有帮助的。
这本书是美国方向的,是最近出版的一本很好的,
呃,关于美国方向的刑法的重要参考书。
那么在找书方法中间,同学们可以看到,可以采用两个主要的方法,
一个是按主题查,一个是按照这个,作者来查。 由此,大家可以在图书馆中间比较轻松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呃,图书。
因此,我希望同学们在 接下来的刑法学习过程中间,
能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掌握刑法,为将来的法制建设和自己的工作 呃,服务。谢谢各位!
🥨 video , 1-1 刑法与刑法学的概念(14:09)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与 (yǔ) – “and” (formal conjunction)
刑法学 (xíng fǎ xué) – “criminal jurisprudence” or “criminal law studies” (刑法 = criminal law, 学 = study/science)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概念 (gài niàn) – “concepts”
好,同学们, 现在我们开始来讲,
好 (hǎo) – “good” or “alright” (transitional word to begin)
同学们 (tóng xué men) – “students” or “classmates” (plural)
现在 (xiàn zài) – “now”
我们 (wǒ men) – “we”
开始 (kāi shǐ) – “begin” or “start”
来 (lái) – auxiliary verb indicating action/p urpose
讲 (jiǎng) – “to lecture,” “to teach,” or “to explain”
第一章:刑法和刑法学。 在这一章中间,我们主要要讨论: 分三节来讨论刑法和刑法学, 这两个概念要讨论一下,刑法的渊源,以及要讨论一下刑法的任务与限制。 那么第一个问题,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刑法和刑法学。 在这里面,就是要讲一讲刑法和刑法学的概念, 以及刑法学的重要意义。 刑法和刑法学的概念中间,首先 我们就应该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刑法。 简单一点讲, 我们可以说,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犯罪和刑罚是刑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因此, 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犯罪是刑罚的适用对象, 那么在刑法的规定中间, 它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个是具体的规定, 比如说,有我们大家都能够很清楚的知道的, 有故意杀人罪,这是刑法的第232条的内容。 放火罪、 抢劫罪、 强奸罪等等这些。 那么除此之外呢,还有 一般性的规定,有例如:比如说故意犯罪 的规定,过失犯罪的规定,以及正当防卫、 共同犯罪的规定, 等等这些。 那么在这些一般性的规定和具体性的规定中间来对刑法, 来对犯罪做出完整的 规定。 一般性的规定指的是说在各种犯罪中间, 都会出现的这种条件,或者是要素。 因此它可以,如果是先统一的规定以后, 在具体规定中间的表述就可以变得比较简洁。 但是仅仅一般的规定那是不够的,还需要再详细的, 对各种不同的犯罪做出,分别做出清晰的 说明。 这样子才能够实现刑法规定的 任务。 这样子才能实现, 刑法对犯罪的清晰性的表述和限制。 刑罚呢在刑法中,也是要由刑法来加以规定的。 那么主要规定的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刑罚的种类, 一个是适用刑罚。 目前来讲,在中国刑法中间, 刑罚的种类有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 等五种主刑。 另外还有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三种附加刑。 除此之外, 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中间,对于刑罚的适用 还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比如说,有累犯、 自首等量刑的重要情节; 也就是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以后,那么对罪犯的 判决,是不是要重一点,或者是轻一点?所需要考虑的那种 条件。 另外,在刑罚部分,还规定了量刑的 一般情节,以及缓刑、 假释、 和减刑等具体适用刑罚的方法。 那么这些方法,当然是我们在 今后的学习中间,需要详细、 认真的一点一点来进行 研究和学习的。 那么在刑法的结构, 目前来讲在我们国家,对刑法的规定, 是采取所谓编、 章、 节、 条、 款、 项这样子的结构 来进行安排的。 在”编”方面,主要由 两部分:一个部分是总则,另外一部分是分则, 除此之外,还有个附则,写的比较短。 讲了刑罚的、 讲了刑法、 讲了刑法的生效时间,以及在附则中间 的一些具体的规定。 在”章”这个部分中间,我国刑法是把总则和分则 分开来排列的。 也就是说在总则中间,是一、 二、 三、 四、 五章这么排列。 那么在分则中间,又重新开始,按照一、 二、 三、 四、 五、 七、 八、 九、 十这样子的章节来排列的。 在”节”这个部分,是在”章”下面来进行排列的。 总则中间,在”章”下面有很多的”节”的安排。 但是在分则中间只有第三章和第六章有”节”的安排。 在整个刑法条文中间,只有”条”是全法典连续排列的。 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从第一条, 不管中间有”章”、 “节”的安排, 但是从头到尾是连续的排列下去,因此, 全部的刑法条文一共有452条。 那么,在每一条, 在有些条文, 在有些”条”的项下,还安排 有”款”,”款”也就是”条”下面分段排列,但是 也就是说,不使用数字来标明。 可是在”款”以下呢,或者是”条”以下呢, 它是还会有”项”的安排,”项”则是在我们刑法条文中间, 则是采用括号的的办法,就是用数字加括号的 办法来表明的。 这种安排 对于刑法的使用,就具有很便利的意义。 尤其是”条”的使用方式,在”条”方面, 因此在使用刑法的时候,我们只需要说刑法 第几条就可以。 我们不需要说刑法第几编、 第几章、 第几节,我们不需要指明这些。 我们在”条”以下需要说明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说,第几条, 第几款、 第几项,这样一来在表述方面就变得很方便。 刚才讲的是刑法。 那么现在,我们就要, 转过来看看刑法学。 我们可以看到,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系统性学问。 那么刑法和刑法学,两个就处在不同的领域中间。 刑法是属于法律,它是具有法律的拘束意义的。 刑法学则是研究刑法的,它是一种学问,因此本身是不具有拘束力的。 因此,我们国家的刑法学要研究的 内容是什么呢?就是我国刑法对刑法和犯罪规定的 这个内容。 除此之外,不过,在这点上,同学们要特别注意, 就是我们讲刑法学中间,研究的内容, 是除了刑法条文中间规定的内容之外, 我们还讲,我们还需要研究, 和犯罪、 和刑法有关的 一些具体性的规定。 尤其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的与犯罪和刑罚有关的各种规定。 那么这些规定中间, 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犯罪的成立与否,也就是我们,以及 种类,以及轻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罪与非罪、 此罪彼罪、 罪重罪轻等方面的问题。 当然在这个地方,我们应该强调一下, 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跟犯罪和刑罚有关的各种规定, 虽然它涉及到了犯罪的认定犯罪 和适用刑罚之间的问题,但是这些规定本身是不能够创设 犯罪和刑罚的。 在犯罪学的 领域中间,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犯罪学一般 都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 第一个部分是绪论部分,也可以称之为 刑法学的基础。 主要讨论 刑法的任务、 原则、 适用范围等一些内容。 那么, 第二个部分是犯罪论,主要讨论的是犯罪的构成要件, 以及排除犯罪的一些基本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刑罚论,也就是, 讲刑罚的种类以及它的适用。 第四部分,是分论也就是具体的刑法规定。 也就是说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所做的知识性的梳理和总结。 对于刑法学当然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目前来 讲,比较影响比较大的有广义刑法学和狭义刑法学这样子的说法。 这个主要是从刑法学的发展时期来 做出的这个说明和总结。 广义刑法学是早期的刑法学,它涉及的内容很广, 它产生于刑法学的初期,因此由于 那个时候刑法学的状况还比较简单, 因此在广义刑法学项下 人们要研究犯罪的原因、 对策 以及对这个犯罪的条件甚至程序 都一起加以研究,所以在广义刑法学中间包含的内容是比今天 要多得多。 或者是说在今天广义刑法学已经 有了进一步的分化。 狭义刑法学则是现代刑法学,它已经 专门化了,仅仅研究的是刑法中间对犯罪和刑罚的规定。 刑法学的相应学科 我们可以看到它有很多的分类 刑法学在今天来讲也可以被称之为实体刑法学。 也就是说在实体刑法学这个部分 它研究的是犯罪的成立和刑罚的种类等这些构成刑法 的内在的基本的要求的这个部分,那么人们会称之为实体刑法学。 因此,这个实体刑法学跟刑法学的其他学科之间 就从对象方 面有了明显的区别,和刑法学 相邻的还有刑事诉讼法学,这是从程序角度,也就是说 根据刑法的实体的规定,如何或者通过 什么样的程序来认定这些条件是否已经得到满足, 是否已经得到了证明这样子的问题。 在 刑事执行法学中间则是指的是在犯罪认定以后,刑罚判处以后 如何进行执行的问题。 今天的犯罪学研究的是 犯罪的原因对策以及预防犯罪的 政策、 策略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还有刑事政策学 的说法。 目前对刑事政策学的内容及定义 的说明还存在着很多争论。 但是一般认为刑事政策学是指的是国家和政党执政党 在预防犯罪、 惩罚犯罪中间 所应当采取的策略、 手段。 如何使用刑罚甚至其他 社会管制措施来遏制犯罪的 策略性的学问。 在今天 所有的这些学科 因为跟犯罪和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以,形成了刑法学的整体学科群。 因此,今天人们也在所有这些学科的总称的基础上 称这些学科为全体刑法学。
🥨 video , 1-2 刑法学的重要意义(18:21)
刑法学 (xíng fǎ xué) = “criminal law studies/criminology”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重要 (zhòng yào) = “important”
意义 (yì yì) = “significance/meaning”
🥨 video , 2-4 相对理论(2)(8:06)
相对 (xiāng duì) – “relative” or “relativistic”
理论 (lǐ lùn) – “theory”
特殊预防理论代表人物是李斯特,
特殊 (tè shū) = “special/specific”
预防 (yù fáng) = “prevention”
理论 (lǐ lùn) = “theory”
代表 (dài biǎo) = “representative”
人物 (rén wù) = “figure/person”
是 (shì) = “is”
李斯特 (lǐ sī tè) = “Liszt” (person’s name)
因为他讲的最清楚,李斯特也是一个德国的刑法学家,那么在 特殊预防中间也是分两个部分来说明的。 在消极的特殊预防部分 他讲的是要阻遏具体行为人重新犯罪,保护 社会免收犯罪人的继续的进一步的侵害, 当然了,你偷了东西,你打了人杀了人,把你关起来 把你关起来或者说对他适用刑罚以后
那么具体行为人就不可能继续进行犯罪,他就再也偷不着啦, 再也打不着了,再也杀不着了,因此这是一种很消极的特殊预防,使他不能够继续犯罪。 第二,是积极的特殊预防,把他关起来以后 不仅仅是使他从此和社会隔离而是 要对具体的行为人进行积极的教育 使他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使他认识到自己做 过去的那个所作所为的错误性因此对他重新进行 社会化,使他复归社会从新回到社会。 通过这样子的办法来阻止他重新犯罪而不是重新 而不是永远的把他和社会加以隔离。 因此这种积极的特殊预防被认为说是非常人道 非常有人性的,因此对于这个特殊预防理论 是在刑法理论中间的 近代的一个最重要的发展,那么它的 贡献呢,是在社会学方面,它证明了 刑法的任务是公正的,是要保护个人和 社会,并且它是要帮助行为人,不是要 把这个行为人赶出社会给他盖上耻辱的烙印。 而是要让他重新 和社会融为一体,因为你在在这之前 你在社会上的所作所为是为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那么通过刑罚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你进行重新教育,重新社会化就是把他 社会化的含义是说把他进行重新教育,使他 知道社会,在社会中间作为一个人所需要遵循的规范。 因此能够在社会中间和其他人和睦相处。 因此在法社会学方面 特殊预防理论是有很大贡献的。 在刑法 的基本理论方面因此它丰富了刑罚的执行种类和方法。 也就是过去来讲在这个绝对理论的状态下面 那就是给你痛苦,因此不仅给你关起来,而且还要给你带上手铐脚镣。 并且要让你住在很糟糕的居住环境中间, 让你感受到特别大的痛苦,那是 绝对理论中间所支持的。 但是在特殊预防理论中间呢,那就不了。 在执行的过程中间要让你学习,当然 在我们国家要求他进行劳动, 在劳动过程中间学习生产 的技能,有了生产的技能将来可以工作,你就 有了在社会中间生存的这个条件啊。 所以对他进行改造的方式 这样子以来就变成刑罚的执行方式,就是对他进行改 造的方式,那么这些种类和方法那就变得很多了。 在我们国家和全世界在这个领域中间都发展出了很多 你看有思想教育,有文化教育,有生产技能的教育,有道德品质的教育,等等等等。 这些教育有一系列的手段,然后,这样子以来呢,对于刑罚的种类就要进行 全面的改革,那就要看看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这样的思想就能够提出来了。 并且对它进行改造 的考虑就要在刑罚种类的设定中间加以考虑。 由此,就可以避免报应原则在实践中的无效果,他根本就不考虑。 有没有改造效果,而现在要考虑改造他的效果。 因此特殊预防理论的贡献是很大的。 当然对特殊预防理论也有一些批评,它的对 它的批评,最重要的,第一点跟这个对一般预防理论的
怀疑和批评是一样的,它没有为刑罚提供限制。 它本身内部是没有提供限制的,因此人们就举这个例子 是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像那种 赌博惯犯,他赌博是上瘾的, 他赌的数量也不是特别大, 但是构成犯罪了,那么按法律规定关他两年就可以了,你 可不可以说我们要把这个家伙一直关到说他把毒瘾 戒掉为止才放他出去呢,那就有点太长了。 所以,这样子一来呢,对于刑罚提供限制的问题在特殊预防理论中间就没有。 因此的话呢,它就还是有问题的。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它是把人作为工具,我们刚才在前面也提到了。 是通过对这个人进行惩罚的时候,不是要 适用的对象仍然是这个人,而没有指向到他的行为。 这一点强调是有不够的地方,所以这些 在现代的特殊预防理论中间的这个怀疑和批评仍然是存 在的。 因此刑法理论中间对此还是有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另外还有对那种不需要重新社会化的人怎么办?这点应对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的情况下, 绝大多数情况下,那些人是不可能,不会再去 犯了,就是在,比如说交通肇事啊, 或者是过失犯罪啊的那种情况下。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你把他抓起来, 一审那么他都已经知道厉害了,那么 你说还需要对他进行加以关押来长期改造吗,他已经以后就不敢了,那是不是可以就 不对他进行惩罚呢,所以按照特殊预防理论来讲,
对这样子的问题的回答是比较困难的,当然我们要注意 对于这样子的问题实际上的话是应该和一般预防理论结合起来回答 的话就会比较容易一些。 因为什么呢,怕别人有模仿。 所以你不需要重新社会化,但是对你进行 特殊预防的时候我们还要注意到考虑到 一个是你自己是不是有彻底的认识,另外一个别人对此会不会有 模仿的可能性,所以这两者之间是需要 加以观察考虑的。
Module 2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基本 (jī běn) = “basic/fundamental”
原则 (yuán zé) = “principles”
概述 (gài shù) = “overview/summary”
Module 3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解释 (jiě shì) = “interpretation/explanation”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概念 (gài niàn) = “concept/notion”
刑法 (xíng fǎ) = “criminal law”
解释 (jiě shì) = “interpretation”
的 (de) = possessive particle
界限 (jiè xiàn) = “limits/boundaries”
与 (yǔ) = “and/with”
方法 (fāng fǎ) = “methods”
